海原县2025年海城镇山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二标段补充说明
1.项目名称:海原县2025年海城镇山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补充内容:
2.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2.2.4总报价增加:①总报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得分视为零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5分;从0%开始每增加1%,扣1.5分;从0%开始每降低1%,扣1分;不足1%按内插法求得分数。评标基准价为所有在最高限价的98%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C=N1+N2+N3+…Nn/n,式中:C为评标价;N为在最高限价的98%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n为在最高限价的98%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报价均为总报价(含暂列金)。
2.2.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变更为:(1)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工程的项目经理。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澄清文件/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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