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平江县垃圾转运一体化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4月09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的平江县垃圾转运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垃圾转运一体化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5]000081号 3、委托代理编号:18739-******-161 4、采购项目预算:41,163,3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1,492,800 | 清扫服务 | 1 | 11,693,100 | |||
包2 | 14,505,500 | 清扫服务 | 1 | 14,627,600 | |||
包3 | 14,781,600 | 清扫服务 | 1 | 14,842,6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供应商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后60天之内完成初始全新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始全新设备投入,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垃圾转运作业需要自行配置车辆及设施设备,但不得少于特定资格条件中设备配置要求,各标段具体投入设备数量及参数详见下表。2、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供应商完成或正在运营两年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类似业绩,提供项目运营合同和项目付款凭证。3、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三个包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如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其所有标段投标将均被否决。
包1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主要设备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16吨吸污车 | 1 | 1、罐体容积≥15立方。 2、罐体封头厚度≥8mm。 3、轴距≥4700mm。 4、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 |
2 | 后翻压缩设备 | 1 | 1、工作高度:设备最大工作高度≤5.6米 2、设备外形尺寸: 主体设备长*宽*:5700*3200*4300 (mm) 3、地坑尺寸(长*宽*高): 6000*3500*1800(mm) 4、设备压缩方式为压头往后侧翻式垂直压缩 5、主机功率≤15KW 6、 压缩仓的净空不小于5.3m3 | 改造更新地点:连云西路。 |
3 | 侧翻压缩设备 | 2 | 改造更新地点:平江县城区建材市场、北附站。 | |
4 | 压缩设备安装、渗滤液池改建费用 | 1 | 改造更新地点:平江县城区建材市场 | |
5 | 压缩设备安装、渗滤液池改建费用 | 2 | 改造更新地点:北附站、连云西路。 | |
6 | 管理用车 | 1 | ||
注:本项目包1服务地点为平江县城区。 |
包2:
1、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供应商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后60天之内完成初始全新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始全新设备投入,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垃圾转运作业需要自行配置车辆及设施设备,但不得少于特定资格条件中设备配置要求,各标段具体投入设备数量及参数详见下表。2、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供应商完成或正在运营两年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类似业绩,提供项目运营合同和项目付款凭证。3、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三个包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如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其所有标段投标将均被否决。
包2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主要设备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18t垃圾转运车(装载 10t) | 6 | 1、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2、轴距≥4500mm 3、轴数:2轴 4、总质量(kg)≥18000 5、额定载质量(kg)≥9300 | |
2 | 16吨吸污车 | 1 | 1、罐体容积≥15立方。 2、罐体封头厚度≥8mm。 3、轴距≥4700mm。 4、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 |
3 | 侧翻压缩设备 | 12 | 1、工作高度:设备最大工作高度≤5米 2、设备外形尺寸(外形):主体设备长*宽*高:5700*4900*4100(mm) 3、地坑尺寸(长*宽*高): 5900*3500*1750(mm) 4、设备压缩方式为压头侧翻式垂直压缩 5、压缩仓的净空不小于5.3m3 | 改造更新地点:余坪乡、岑川镇、浯口镇、伍市镇、向家乡、梅仙镇高义、梅仙镇拓庄、大洲乡、南江镇、南江镇幕阜山风景区、上塔市、板江乡。 |
4 | 压缩设备安装、渗滤液池改建费用 | 11 | 改造更新地点:余坪乡、岑川镇、浯口镇、伍市镇、向家乡、梅仙镇高义、梅仙镇拓庄、大洲乡、南江镇幕阜山风景区、上塔市、板江乡。 | |
5 | 1 | 改造更新地点:南江镇 | ||
6 | 除臭设备 | 1 | ||
7 | 管理用车 | 1 | ||
8 | 智慧环卫子系统 | 1 | ||
注:包2服务地点为瓮江、余坪、岑川、浯口、伍市(工业园)、向家、梅仙、大洲、南江、上塔市、板江等11个乡镇。 |
包3:
1、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供应商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后60天之内完成初始全新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始全新设备投入,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垃圾转运作业需要自行配置车辆及设施设备,但不得少于特定资格条件中设备配置要求,各标段具体投入设备数量及参数详见下表。2、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供应商完成或正在运营两年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类似业绩,提供项目运营合同和项目付款凭证。3、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三个包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如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其所有标段投标将均被否决。
包3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主要设备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18t垃圾转运车(装载10t) | 4 | 1、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2、轴距≥4500mm 3、轴数:2轴 4、总质量(kg)≥18000 5、额定载质量(kg)≥9300 | |
2 | 16吨吸污车 | 1 | 1、罐体容积≥15立方。 2、罐体封头厚度≥8mm。 3、轴距≥4700mm。 4、排放标准:国六排放 | |
3 | 侧翻压缩设备 | 12 | 1、工作高度:设备最大工作高度≤5米 2、设备外形尺寸(外形):主体设备长*宽*高:5700*4900*4100(mm) 3、地坑尺寸(长*宽*高): 5900*3500*1750(mm) 4、设备压缩方式为压头侧翻式垂直压缩 5、压缩仓的净空不小于5.3m3 | 改造更新地点:安定镇止马、安定镇安永(2台)、福寿山镇、三市镇、加义镇、加义镇献钟、长寿镇、木金乡、虹桥镇、童市镇、三墩乡。 |
4 | 压缩设备安装、渗滤液池改建费用 | 10 | 改造更新地点:安定镇止马、福寿山镇、三市镇、加义镇、加义镇献钟、长寿镇、木金乡、虹桥镇、童市镇、三墩乡。 | |
5 | 压缩设备安装、渗滤液池改建费用 | 2 | 改造更新地点:安定镇安永(2台)。 | |
6 | 管理用车 | 1 | ||
7 | 智慧环卫子系统 | 1 | ||
注:包3服务地点为:三阳、安定、福寿山、三市、加义、长寿、龙门、木金、石牛寨、虹桥、童市、三墩等12个乡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