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新网2025(030)号
1.招标条件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 已由******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2-330604-04-01-10020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000万元,工程概算1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500万元,建设规模:(1)新建预臭氧池,占地面积223.6m2,土建规模 30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2)新建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占地面积656m2,规模15万m3/d;新建活性炭滤池及反冲洗用房,占地面积1316.5m2,规模15万m3/d;新建臭氧发生器间,建筑面220m2;(3)新建中控室1座,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为720m2,分上下两层,内设中控室、块化机房、电池室、化验室、办公区、配电间等;(4)更换现状回用水池潜水泵2套。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上虞大三角水厂内。
□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3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o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o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4.3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均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1、3.2条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3.8.1.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8.3.涉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
3.8.4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5 月 8 日9 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7.监督机构:******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上******街道城北颖泰大厦9楼
联系人:王烨斐
电话:1******91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