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福建省财政厅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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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牙城镇后山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67.2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61.8778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7.2585万元,发包价为61.8778万元(按招标控制价下浮8%)。(2)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签订施工合同,同时中标人应根据项目标的,按有关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责任。若此项规定与采购发包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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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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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以投标文件组成模板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交易公告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霞浦县牙城镇后山村麂新街255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委员会
时间: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