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氧化钙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氧化钙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许昌市禹州市无梁镇郭庄村南山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乔清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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