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浦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001
九龙江流域浦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增加:“6.3其他勘察人员1)测量负责人:1人,资格: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2、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企业实力中:“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须提供合格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予以删除。
3、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企业实力中:“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福建省内有设立相应的土工实验室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合格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②土工实验室证明材料: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截图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格名单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该条款内容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具备: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③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④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⑤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⑥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其中4本证书的,得0.5分;具备其中5本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备①②③④⑤⑥本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②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cnca.cn)查询的“有效”状态的截图。”。
4、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人员配备情况增加“(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拟派本项目的测量负责人:①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②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5、关于评标办法条款号2.2.4(2)企业实力第3点评分项质疑的回复如下: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不属于资质认证,与闽水规〔2023〕6号的相关规定不矛盾,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评标办法条款号2.2.4(3)
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 (1分) | 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进度控制计划和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修改为:
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 (1分) | 投标人提供施工方案进度控制计划和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7、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6项修改为:“投标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进行评审,格式字体等不做具体要求。但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补充通知(一)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则相应修改。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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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