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邛崃市2025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一 标段答疑及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内容:
成都市邛崃市2025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业绩要求为2022 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农田水利、土地整理等农业综合类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要求项目经理具有1个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农田水利、土地整理等农业综合类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我公司认为,业绩要求可能无意中限制了潜在优质投标人的参与机会,不利于市场竞争和项目效益的最大化。农田水利和土地整理等工程关乎国计民生,应以项目质量、技术能力和实施方案为核心考量标准,而非仅仅依据过去的业绩规模来筛选投标者。我们呼吁代理机构全面考虑项目需求和市场环境,调整招标条件,确保所有具备实力和经验的施工企业都能公平参与竞争,共同为成都市邛崃市的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答复:招标文件业绩设置合理合法合规,不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
二、补遗内容如下:
1、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以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
2、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