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二)
标段编号:GC************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综合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该项目统一回复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款15.1第6条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单价进行认价。”由于贵单位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时未提供分部分项清单拦标价,故而会导致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会出现报价不平衡或者不平衡报价的风险。建议提供分部分项清单拦标价。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相关法规及行业惯例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分部分项清单拦标价,旨在确保投标报价的总体合理性,同时为投标人提供自主报价的空间,以体现市场竞争性。清单项的综合单价投标人需结合自身技术方案、资源配置及管理能力进行自主报价。
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技术负责人”中框选部分是否属于格式问题,可否删除?
答:该部分属于招标文件固定格式,不做修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清单中纳税地区默认勾选的是市区(10.08),但各单位工程内税率显示是9.9(县镇),是否修改勾选项目所有单位工程纳税地区为县镇(税率9.9)?
答:按县、城镇执行。
4、软件中设置有整个项目和各单位工程分项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如下图所示,是否只要求“项目工程”不超上、下限值即可,各“单位工程”中各项上、下限值不做要求?
答:投标单位需结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主报价。
注:(1)补遗、答疑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答疑文所作的解释为准;本补遗文件共2页。
(2)本补遗内容不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具有实质性影响,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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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