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栾川县石庙镇光明大道绿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47号-1 | ******人民政府2025年栾川县石庙镇光明大道绿化项目 | ****** | ****** | 是 | ****** |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工期:20日历天
5.6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供应商,投标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