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大兴镇迷克村片区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绿春县大兴镇迷克村片区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新建农文商旅综合示范区用房约1200.21平方米;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用房约749.65平方米;茶叶体验展示用房约799.55平方米;茶产品仓储物流用房改造约1080平方米;新建成品两波形护栏约1000米;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步道约1400米,宽1.5米;茶文化交流广场及配套设施,包含人造石广场地面约1000平方米,新建LED太阳能路灯共40盏。具体以发包方要求为准,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18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卢金福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恒辉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绿春县大兴镇迷克村片区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07 09:00 |
开标地点: | 绿春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34.7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农文商旅综合示范区用房约1200.21平方米;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用房约749.65平方米;茶叶体验展示用房约799.55平方米;茶产品仓储物流用房改造约1080平方米;新建成品两波形护栏约1000米;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步道约1400米,宽1.5米;茶文化交流广场及配套设施,包含人造石广场地面约1000平方米,新建LED太阳能路灯共40盏。具体以发包方要求为准,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3.3、3.5、3.6项要求。(3)联合体资质满足3.1、3.2项要求。(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资质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承包业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3)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并注册在本单位或具有建筑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注:3.4项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公司在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报表附注);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5)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注:以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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