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投〔2021〕25******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事项的批复--绥发改招〔20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枫香村
2.3项目概况:******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总用地面积16666平万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用地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11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7611平方米、地下车库3000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包括:指挥中心用房、执法办案用房、服务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物证以及收缴物品保管用房、警用装备物资库、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4+X中心(指挥情报、警务实战、舆情研判、辅警研究等11个中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 24 个月,从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资料备案移交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详细规划设计;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交合格的详细规划设计(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各专业的方案设计(经业主及相关部门审查认可)、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满足办理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审图、备案等)(其他)
?监理服务:同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按规定将监理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配合招标人完成概算、预算评审,竣工决算(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负责与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并依法组织招标。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建筑面积在318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至少含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中的3项工作)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下列一项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负责人不得有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止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服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东正路58号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江南世家43栋1单元201、202室
邮 编:422600 邮 编:422000
联 系 人:谢先生 项目负责人:伍凌敏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8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