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2025】NDCG-003
项目名称:霞浦县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二期)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霞浦县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二期)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1项 | 750000 | 450000 | 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
报名方式:
①、请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注:潜在投标人需要上传附件中[报名表]盖章扫描件,且需要提交报名转账成功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②、售价:¥************银行账号: ************080)
③、未在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上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 址: 霞浦县福宁大道31-2号九层
联系人: 董工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
电话:******
联系人:小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