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桥镇2025年5月至2027年4月巡防队员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868000.00元/年,******.00元/两年,本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按实结算。
三、项目概况:协助开展治安巡逻、禁毒、拆控违、维稳安保、治安巡逻、突发事件、安全生产、抗洪抢险、反电诈、防性侵、防盗、防暴、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协助救助受伤、患病人民,帮助有困难的残疾人民。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定期的查找 人民生活的不安全因素,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预防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相关标准:????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1服务期限:868000.00元/年,******.00元/两年,本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按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巡防人员配备及装备要求
1.1派遣巡防队员原则上控制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巡防、应急、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
1.2拟派外包人员须正直可靠,思想品质好,服从指挥,遵规守纪,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治安保卫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1.3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善于做群众工作;
1.4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毒记录,无不良社会关系;
1.5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凭,年龄20~55岁之间,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退伍军人优先,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先;无纹身。
1.6要求对本项目在岗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1.8、外包人员每周五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须加班。
2、巡防服务工作内容
2.1************消防、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等工作,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2.2在采购人的指挥统筹下,协助派出所,交警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部门等执法部门开展治安巡逻、盘查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2.3乙方治安巡防人员,上岗前应该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为经培训或考核或者不合格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及时更换到位;
2.4协助采购人拆迁、拆违、维稳、突发事件、抗洪抢险处置;
2.5协助采购人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宣传和安全检查;
2.6协助采购人警戒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2.7接受群众现场紧急报警并及时报告采购人及当地公安机关;
2.8救助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市民,帮助有困难的残疾人和其他辖区市民;
2.9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2.10积极协调政府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努力促进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2.11及时、定期的查找、收集辖区内影响市民生活的不安全因素,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预防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2.12乙方的指派的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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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等相关的其他服务、培训和管理;
2.14乙方治安巡防人员要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指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15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财产和相关的人身安全;
2.16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指定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甲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考核,甲方的考核规章和制度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考核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及时更换。
2.17甲方有权对乙方治安巡防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治安巡防人员提出处罚、调换等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如乙方治安巡防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2.18协助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社会综合维稳工作及其他工作。
3、巡防服务标准及要求
3.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及公安机关治安巡防的各项规章制度;
3.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巡逻时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和漏洞,尽职尽责,敬业爱岗,提高工作水平及服务质量,切实做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
3.3在巡逻过程中注重自身形象,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树立起良好的辖区巡防形象;
3.4始终牢记“热情服务、安保为民”的宗旨,在搞好辖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
3.5树立群众之事无小事的观念,无论事情的大小,只要群众有需求,都要尽心尽力的帮助解决;
3.6接待群众来访、求助时,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决不发生推卸、拖拉、刁难现象;
3.7虚心听取群众对治安巡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8中标人所派巡防人员没有行使执法的权利,严禁中标人的巡防人员单独执法,需在采购人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带领下协助执法。
3.9严禁巡逻防控人员在工作中进行索、拿、卡、要。
4、档案资料管理
4.1中标人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4.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值班工作日志等登记制度;
4.3由采购人交付给中标人的巡防服务管理相关档案等资料,由中标人进行存档、保密,若资料发生泄露,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4.4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将整理巡防服务管理有关资料,且无条件移交采购人。
5.治安巡防安全生产要求
5.1专业能力要求
要经过安全教育与训练,包括安全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治安管理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从而有效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
要熟悉治安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能够按照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自身行为,控制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按要求进行巡逻、检查等工作。
5.2责任制度建立
建立、完善以公司领导人为首的安全作业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的责任。同时,建立各级人员安全作业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及时汇报。
5.3安全教育与培训
这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组织安全教育、训练要做到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并且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治安管理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地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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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其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5.5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得快些而省略必要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所以要及时纠正,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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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对应的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
五、其他要求与说明: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1服务期限:868000.00元/年,******.00元/两年,本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按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人民政府
2.2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每年按季度分四次进行支付(按照合同总价,分季度进行付款)。每个季度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考核标准(附件一)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与中标人核算相应的服务费,按季度付款。优秀【90分以上(含)】,支付季度款项的100%;良好【80分(含)至89分】,扣除考核季度款项的5%;不合格【79分以下】,扣除考核季度款项的10%。一年之内出现两次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者不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在治安巡防服务合同执行期间,每季度未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对应服务费。中标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季度应付服务费给中标人。
3、严格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对应的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
4、关于经费使用的说明
4.1本项目经费包含基本工资、意外险、等,中标人必须将人员的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必须在农历年末(春节假期)放假之前足额发放,年中离职人员按在职月份发放年终奖金,人员经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结算。
4.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人员经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3巡防人员在执勤、正常工作过程中受伤、致残甚至牺牲******医院和法医鉴定),其医药费、抚恤费用由中标人按照规定理赔。巡防人员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用工制度,与外包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按月支付劳动薪酬、社会保险、个税代扣代缴,负责劳动关系维护,管理人事档案,代办员工有关证件,处理劳资纠纷,支付经济补偿金,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外包人员劳动关系属中标人,采购人与外包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或者雇佣关系,采购人不与外包人员直接发生任何费用。
4.5中标人对外包人员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外包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如发生工伤,由中标人负责工伤申报、报销及相关赔偿事宜。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或减少外包人员。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对外包人员进行审查。
4.6中标人对外包人员进行思想素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4.7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8中标人必须依法用工,所支付给巡防人员的月度工资需达到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县里相关规定,并按相关政策法规按标准购买“五险”等。
4.9中标人应承担依法解除、终止人员劳动关系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4.10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