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项目基本情况霍尔果斯市-伊宁新机场-可克达拉市-伊宁市公路项项目位于新疆维*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可克达拉市、伊宁市、霍城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霍尔果斯市东侧S629惠远大道北延与G30交叉口处(G219第四师霍尔果斯(61团)-都拉塔口岸公路项目62团互通立体交叉处),设计起点桩号K0+000, 依次经过霍尔果斯兵团分区、可克达拉国家沙漠自然公园北部、64团水库南侧、三道河乡沙门子村、伊宁新机场、惠远古城南侧、可克达拉黄河路、第四师66团人民路、G218南移线、伊宁大街,终点位于伊宁市西侧河北路与新村路平面交叉处,设计终点桩号K81+889,路线全长81.889km。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二)服务内容 按照相关法规与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报告》,并协助采购人通过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报编制、办理审批及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服务周期: 项目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成果并完成报批。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必须遵守国家行业标准及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如国家及有关部门对规范重新修订时,以现行规范为准:如规范如有遗漏,漏部分的内容可参阅相关的规范及标准。 (2).符合国家、自治区、兵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和深度规定; (3).按照国家、自治区、兵团有关行业要求和标准,在地区行业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依法依规取得采购人委托事宜的相关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能够使采购人建设项目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终报价为履行此项目委托事宜的一次性报价,不得在接受委托后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增加费用;4、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度;5、不得填报虚假资料,不得泄露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 6、服务商必须符合询价内容所需资质,一经发现不符,报价作废;7、除非有正当合理理由,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完成期限每逾期一天在合同咨询服务费中扣除500元/天;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20天以上的在合同咨询服务费中扣除10000元,并终止合同;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验收合格。服务周期:120天
报价方式:价格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可克达拉市兵团六十六团
报名结束时间:2025-06-12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6-05 19:55:37
采购编号:******099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三星等级及以上证书。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内(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完成1个类似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类似业绩指水土保持方案)。。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