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8.2项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本工程材料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要求的品牌、产地、性能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具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本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品牌具体如下:HDPE-B型缠************有限公司”;配电箱电气元件品牌参照或相当于“上海华通/德力西/正泰”;电线电缆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浙江力安电缆/开开电缆/飞洲电缆/丁大电缆/浙江亘古电缆”;室外灯具品牌参照或相当于“FSL-明匠荟/三雄极光/雷士/飞利浦”;PE电线管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浙江伟星/南通三德/浙江中财”。调整为(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本工程材料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要求的品牌、产地、性能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具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本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品牌具体如下:HDPE-B型缠绕结构壁管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联通、中财、公元”;电线电缆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浙江力安、台州开开、浙江亘古”。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经济开发区南区商业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南沙街辅道建设项目》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内容为准。请各有关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