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永康路等地下供水管网工程施工
中标结果公示
******建设局委托,对安阳县永康路等地下供水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4月9日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进行定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安阳县永康路等地下供水管网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 A************1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县财政筹措
4.建设地点:安阳县(示范区)境内
5.招标控制价:******.21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资格条件
2.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含贰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5年4月9日8时30分
定标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三评标室
定标办法:票决定标法
四、中标人信息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A
投标报价:******.04元
质 量:合格。
工 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天顺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3302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4日。
六、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F
联 系 人:贾喜平
电 话:******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建设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意强
联系电话:******
地 址:安阳市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