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75.0% 自筹 25.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21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17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水利厅(0871-******) |
备注: |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在线服务QQ:******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先生 |
办公电话: | 08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杨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24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2.1 滇中引水工程项目概况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工程从金沙江上游石鼓河段取水向滇中城镇生活及工业供水、同时兼顾农业与生态,以解决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受水区包括大理、丽江、楚雄、昆明、玉溪、红河六个州(市)的35个县(市、区),总面积3.69万km2、人口1112万人。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34.03亿m3,其中供给城镇生活7.93亿m3、工业14.38亿m3、农业灌溉5.00亿m3、湖泊水环境补水6.72m3。工程由石鼓水源及输水总干渠组成。水源工程为石鼓大同取水、一级泵站提水,由引水渠(兼沉沙池)、进水塔、进水隧洞及涵管、地下泵站、出水隧洞、出水池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输水总干渠跨滇西北、滇中及滇东南地区,从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开始,终点为红河新坡背。总干渠全长664.24km,共划分为大理Ⅰ段、大理Ⅱ段、楚雄段、昆明段、玉溪段和红河段6段。根据初步设计审定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临时用地面积为48133.19亩,其中耕地13148.47亩,园地5985.88亩,林地27234.5亩,草地213.33亩,其他土地1551.01亩;丽江市4972.99亩、大理州14123.61亩、楚雄州12721.51亩、昆明市7173.12亩、玉溪市2924.64亩、红河州6217.33亩。2.2 招标范围及内容2.2.1 招标范围:(1)标段1: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2)标段2: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3)标段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2.2.2 招标内容:(1)收集整理:土地复垦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备案稿)、土地复垦方案(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稿)、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费用决算及审计报告、土地复垦施工总结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土地复垦现场影像资料(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土地复垦验收申请文件等相关资料。(2)外业工作:对复垦后的临时用地范围、地形、复垦地类进行实地测量,并对比数据库信息;调查复垦后土地面积及权属调整情况,确定实际复垦方向及面积。对验收所需外业资料进行土地权属人签字盖章。(3)检测资料:对复垦后的土壤、水取样送检取得检测报告;(4)内业资料编制:①编制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②编制土地复垦竣工验收调查报告;③土地复垦现场影像资料汇总对比;④编制复垦后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公众参与调查表;⑤编制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签收单及确认书等资料;⑥编制土地复垦工程单位、单体工程验收单;⑦项目特殊情况说明及补充材料。(5)协助招标人完成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情况年度报告、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执行报告、土地复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调整情况报告、土地复垦义务人自检自查报告、土地复垦义务人自检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管护措施及移交情况报告的编制。(6)验收还地:配合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踏勘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协助退还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协助及时将土地归还权利人,协助签订还地协议。(7)复垦备案:将土地复垦验收文件、地块坐标、面积、地类,还地协议以及土地复垦的实地照片信息等传至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等系统,完成复垦阶段信息填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2.3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至履行完本标段所有合同义务止。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临时用地复垦验收。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1)标段1: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2)标段2: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3)标段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 资格条件:(1)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3)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尚未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可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标段 2
标段编号: | GC************01002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24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5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2.1 滇中引水工程项目概况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工程从金沙江上游石鼓河段取水向滇中城镇生活及工业供水、同时兼顾农业与生态,以解决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受水区包括大理、丽江、楚雄、昆明、玉溪、红河六个州(市)的35个县(市、区),总面积3.69万km2、人口1112万人。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34.03亿m3,其中供给城镇生活7.93亿m3、工业14.38亿m3、农业灌溉5.00亿m3、湖泊水环境补水6.72m3。工程由石鼓水源及输水总干渠组成。水源工程为石鼓大同取水、一级泵站提水,由引水渠(兼沉沙池)、进水塔、进水隧洞及涵管、地下泵站、出水隧洞、出水池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输水总干渠跨滇西北、滇中及滇东南地区,从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开始,终点为红河新坡背。总干渠全长664.24km,共划分为大理Ⅰ段、大理Ⅱ段、楚雄段、昆明段、玉溪段和红河段6段。根据初步设计审定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临时用地面积为48133.19亩,其中耕地13148.47亩,园地5985.88亩,林地27234.5亩,草地213.33亩,其他土地1551.01亩;丽江市4972.99亩、大理州14123.61亩、楚雄州12721.51亩、昆明市7173.12亩、玉溪市2924.64亩、红河州6217.33亩。2.2 招标范围及内容2.2.1 招标范围:(1)标段1: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2)标段2: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3)标段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2.2.2 招标内容:(1)收集整理:土地复垦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备案稿)、土地复垦方案(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稿)、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费用决算及审计报告、土地复垦施工总结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土地复垦现场影像资料(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土地复垦验收申请文件等相关资料。(2)外业工作:对复垦后的临时用地范围、地形、复垦地类进行实地测量,并对比数据库信息;调查复垦后土地面积及权属调整情况,确定实际复垦方向及面积。对验收所需外业资料进行土地权属人签字盖章。(3)检测资料:对复垦后的土壤、水取样送检取得检测报告;(4)内业资料编制:①编制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②编制土地复垦竣工验收调查报告;③土地复垦现场影像资料汇总对比;④编制复垦后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公众参与调查表;⑤编制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签收单及确认书等资料;⑥编制土地复垦工程单位、单体工程验收单;⑦项目特殊情况说明及补充材料。(5)协助招标人完成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情况年度报告、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执行报告、土地复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调整情况报告、土地复垦义务人自检自查报告、土地复垦义务人自检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管护措施及移交情况报告的编制。(6)验收还地:配合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踏勘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协助退还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协助及时将土地归还权利人,协助签订还地协议。(7)复垦备案:将土地复垦验收文件、地块坐标、面积、地类,还地协议以及土地复垦的实地照片信息等传至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等系统,完成复垦阶段信息填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2.3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至履行完本标段所有合同义务止。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临时用地复垦验收。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1)标段1: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2)标段2: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3)标段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 资格条件:(1)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3)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尚未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可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标段 3
标段编号: | GC************01003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24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6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2.1 滇中引水工程项目概况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工程从金沙江上游石鼓河段取水向滇中城镇生活及工业供水、同时兼顾农业与生态,以解决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受水区包括大理、丽江、楚雄、昆明、玉溪、红河六个州(市)的35个县(市、区),总面积3.69万km2、人口1112万人。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34.03亿m3,其中供给城镇生活7.93亿m3、工业14.38亿m3、农业灌溉5.00亿m3、湖泊水环境补水6.72m3。工程由石鼓水源及输水总干渠组成。水源工程为石鼓大同取水、一级泵站提水,由引水渠(兼沉沙池)、进水塔、进水隧洞及涵管、地下泵站、出水隧洞、出水池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输水总干渠跨滇西北、滇中及滇东南地区,从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开始,终点为红河新坡背。总干渠全长664.24km,共划分为大理Ⅰ段、大理Ⅱ段、楚雄段、昆明段、玉溪段和红河段6段。根据初步设计审定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临时用地面积为48133.19亩,其中耕地13148.47亩,园地5985.88亩,林地27234.5亩,草地213.33亩,其他土地1551.01亩;丽江市4972.99亩、大理州14123.61亩、楚雄州12721.51亩、昆明市7173.12亩、玉溪市2924.64亩、红河州6217.33亩。2.2 招标范围及内容2.2.1 招标范围:(1)标段1: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2)标段2: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3)标段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2.2.2 招标内容:(1)收集整理:土地复垦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备案稿)、土地复垦方案(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稿)、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费用决算及审计报告、土地复垦施工总结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土地复垦现场影像资料(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土地复垦验收申请文件等相关资料。(2)外业工作:对复垦后的临时用地范围、地形、复垦地类进行实地测量,并对比数据库信息;调查复垦后土地面积及权属调整情况,确定实际复垦方向及面积。对验收所需外业资料进行土地权属人签字盖章。(3)检测资料:对复垦后的土壤、水取样送检取得检测报告;(4)内业资料编制:①编制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②编制土地复垦竣工验收调查报告;③土地复垦现场影像资料汇总对比;④编制复垦后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公众参与调查表;⑤编制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签收单及确认书等资料;⑥编制土地复垦工程单位、单体工程验收单;⑦项目特殊情况说明及补充材料。(5)协助招标人完成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情况年度报告、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执行报告、土地复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调整情况报告、土地复垦义务人自检自查报告、土地复垦义务人自检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管护措施及移交情况报告的编制。(6)验收还地:配合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踏勘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协助退还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协助及时将土地归还权利人,协助签订还地协议。(7)复垦备案:将土地复垦验收文件、地块坐标、面积、地类,还地协议以及土地复垦的实地照片信息等传至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等系统,完成复垦阶段信息填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2.3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至履行完本标段所有合同义务止。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临时用地复垦验收。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1)标段1: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2)标段2: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3)标段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 资格条件:(1)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3)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尚未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可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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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