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委托,******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5年同安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ZZ2025-005。
2.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期 | 预算价(万元) |
1 | 1-1 | 2025年同安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方案制定和实施 | 1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 42 |
2 | 2-1 | 2025年同安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项目监理和效果评估 | 1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 6 |
备注: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必须对所招标文件一览表中的所有服务作出完整响应,投标响应文件应完整,包含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内容。 2、项目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合同包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分为合同包1、2两个合同包,评标定标顺序为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1的中标人不允许参与合同包2的评审。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授权书。
(3)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在磋商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投标截止时间为******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注: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信用记录要求: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可以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厦门”网址(******/)、“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合同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7:30。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采购包02人民币100元,若有图纸,费用另计,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文件联系方式:小陈******。
5.磋商响应供应商可于招标代理机构前台(厦门市翔安火炬八方通用厂房12号楼10层)查阅及购买磋商文件。需邮寄采购文件资料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汇转采购文件费后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收件人付费方式寄送采购文件、发票等相关材料。
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我司前台并在签到表上签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相同,磋商地点: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室。
7.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代理机构将通过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厦门采购招标网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媒体通知,请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前随时留意宣传栏关于本磋商项目的有关信息。
8.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街道岳东路55号
联系方式:陈雪雅******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火炬八方通用厂房12号楼10层
联系方式:洪工******
******银行账户信息
开 户 行 | ******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 |
账 号 | 3510 1528 0010 5250 0290 |
收款单位 | ******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 |
1、投标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